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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雲林縣斗南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虎尾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西螺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及「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,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2月25日生效,業經本府106年9月15日府行法一字第1062903630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7/9/15
發文日期:2017/9/15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62903630B號
主旨:訂定「雲林縣斗南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虎尾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西螺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及「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,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2月25日生效,業經本府106年9月15日府行法一字第1062903630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9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請本府人事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、第62條第6項規定,分別函送雲林縣議會查照及考試院備查,並將查照及備查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
三、檢送「雲林縣斗南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虎尾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西螺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及「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編制表」各乙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編制表